法律问答

谈恋爱时男方借了女方3万元,分手后男方不还女方怎么办?当时男方写借条用的不是身份证上的名字,怎么办?

2019-04-04 13:5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照下面的格式来写:

    借 条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上述借款约定于201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借款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1、出借身份证就是违法行为。
      《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使用者也违法。《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身份证借给别人,别人使用形成的法律后果你需承担责任。你将身份证交由别人办理相关事宜,可能被认定为委托代理,由此给其他个人、组织、单位造成的后果由你承担。
  •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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