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拆迁房房产证是老公名现在拆迁有三套房公公也要产权可以吗

2019-04-04 15:23: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买卖过程中,拆迁房的房产证涉及情况比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拆迁安置房什么时间能拿到房产证?正常情况下:
      1.交房以后三个月内可以办妥房产证。
      2.持购房合同和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等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房产证。
      3.缴纳房价
    1.5%的契税和
    0.05%的印花税,此外是小额的手续费和杂费。
      4.按照办证窗口的承诺领证,一般是一周左右,具体时间就在领证通知书上。 由于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所有。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不一定符合你那里的具体情况)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
  •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没有产证的房屋,要调取产权信息。只要是他的财产就可以执行
    一、看该房产是否设定抵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如果房屋之是因普通债权债务关系被查封,且属于居住之必要房产,那么法院只查封不拍卖,如果房屋已经设置了抵押权,那么抵押权人在为被执行人提供短期安置住房后,法院可以拍卖该住房。
    二、已经查封的房屋对房屋权利作出了限制,这种赠与是无效的。被执行人人在国外,该房屋并不属于居住之必要房产,因此,我认为是可以查封拍卖的。
  • 个人住宅办理房产证一般都是由开发商同意办理的,但也有例外如需自己办理,那就需要带上以下的手续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买卖后一个月内持房子买卖合同和别的证件到房地产买卖所处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处理登记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出售合同》等证件和材料。
    买卖双方接到买卖所处理过户手续的告诉后,应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图书印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能够处理过户手续。
    处理好过户手续今后,买方买方应持房地产买卖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子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子土地管理局登记请求。
    处理请求时需要带好证件和材料,管理部分检查验证后,就可收取房产证。
  • 二套房子办房产证
    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
    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或二套以上房产按买价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
    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
    5.6%收取,取得产权证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差额
    5.6%征收,满5年普通住宅免收;
    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
    6.房屋价格必须要由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认定,你还需交几百元的评估费。
    7.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由于目前各中介公司的收费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具体咨询相关的中介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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