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93年至今在一家国企工作至今,今年50退休。1993年到2004年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开始才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退休医社保未交满15年还差4年。请问这四年能叫公司补交么?如果可以,要以什么渠道叫公司补交。还有,如果是个人补缴,能一次性补交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04 18:3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 社会保险一般不能退保,只有在符合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以继承

    1、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以下情形可以退保:
    (1)外地农民工返乡;
    (2)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2、符合以上条件的,现在也仅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具体金额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现场查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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