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刚买三个月的车辆被别的车撞了,对方全责,我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车辆贬值差价!谢谢

2019-04-05 10:33: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车辆贬值赔偿,需要具体分析,例如:车辆贬值损失是否赔偿,  车辆减值损失只要符合民法上损失的构成条件,能够作为一种民法上损失进行认定,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故车辆减值损失是一种属于民法范畴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就此主张权利,就侵权所致全部损失予以救济。对于车辆减值损失数额的认定,应依据法定的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来裁判,法官不得随意酌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受损,经修复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其本身的价值却会因事故而降低,即因事故导致车辆价值降低而形成的损失。  在汽车交易市场上,事故车辆的估价显然比无事故车辆要低。在法律上,这一价值差额应是车辆的直接损失,此种车辆所有人的权益应得到保护。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中被损车辆的停运损失都主张由交通事故责任者予以赔偿(法释{1999}5号),交通事故车辆被撞后的贬值费应当予以赔偿。因此车辆贬值损失作为因被侵害造成的损失应受赔偿。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车辆损失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 车祸对方全责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进行责任认定,如果对方全责的,是需要对当事人的损失进行负责的,如果有保险的,可以申请保险理赔。第一步,如果事故发生在道路上,必须立即打开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如果路上车辆较多且车速较快,应该立即退避至安全地带后再进行协商。

    第二步,在确认安全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现在的手机拍照功能很强大,尽量多拍几张。肇事现场车辆碰撞所处的地点进行远景和近景的拍摄,远景最好能体现出是哪一方的错误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
    近景拍摄可以绕着现场进行多角度的拍摄,并对碰撞位置进行着重拍摄,以体现出碰撞强度及双方的损伤程度。

    第三步,事故双方查验对方证件,包括行驶证和驾驶证,交强险险期限等,并留意对方是否酒驾。
    如果对方属于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应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如果证件都没有问题,双方对责任也没有异议,全责方给自己的保险公司打电话报险,说明情况(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损伤情况,非出险方的另一方车辆型号、车牌号等信息,并要求提供此次的出险受理报案号码。
    )如无其他问题,则将车辆立即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无责方不需要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但需要留下报案号码。

    第四步,双方填写《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协议书内应说明双方车辆的型号、车牌号;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何原因造成的事故;碰撞位置、预计的车辆损失情况。
    明确事故双方责任,写下报案号码并签字确认。协议签署完成后,双方立即前往或约定时间一同前往报险方的定损中心进行定损。无责方可向全责方索取证件或钱物抵押。

    第五步,到达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中心后,双方向保险公司提供行车执照和驾驶证。
    如果被保险人是初次出险,会要求填入自己的银行账号以方便打款。保险员开始对事故现场照片进行核对,并对车辆碰撞部位进行勘察,确认确系此次碰撞所造成的损伤后对车辆进行初步定损。
    一般情况下,轻微剐蹭事故只会碰撞一个或几个外部部件,多数保险公司因与4S及车辆维修点有协议价格,初步定损完全可以确定赔偿价格。如果该次事故有可能累及车内或机舱内部件,则需要将车辆开到4S或维修站进行联合定损,一般这个过程驾驶人无需参与。
    定损完成后4S将会通知车主定损情况,需要更换和维修的部件以及维修费用等信息,保险公司也会提供信息给被保险人。

    第六步,车辆维修完成后,通知车主取车。此时有两种可能,如果保险公司与该4S或维修站有协议,可以直接由保险公司支付维修款,则车主可直接取车完成理赔。
    如没有协议,无责一方车主可以选择自行垫付维修款后持发票向被保险人也就是全责方追讨,也可以要求全责方在定损完成后即支付维修款项,当然我们推荐后者;在缴清维修费用后,需以被保险人的名字开具车辆维修发票并将发票交与被保险人。
    全责方维修车辆后需自己先行垫付维修款,在取得双方的维修发票后去保险公司报销。如果有更换下来的损坏部件,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将更换下来的部件带回。

    至此,保险快速理赔流程结束,被保险人只需静待保险公司将赔偿打入自己的银行账号即可。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一般来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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