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也是信用卡透支2万多,近3万我还了7000多本来打算陆续还,银行打电话给我我连续两月都还了但是今天说是要告我,这种情况我能申请缓刑,然后在期间工作还钱可以么?急求助

刑事辩护
2019-04-05 19:2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持有有效身份证;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固定工作证明;
    5、盖有单位财务章的收入证明;
    6、其它财力证明,如银行存款、房产、汽车、股票、债卷等;
    7、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8、提供两名联系人。前3个条件必须具备,尽可能的提供4-8条证明材料,具体可以包含以下的信息,选择性的尽量多提供,以确保顺利通过审核以及提高信息用额度:
    1、30周岁以内,大专(含)以上学历,可办青年卡;
    2、有其他银行的信用卡,使用一年一上,并且信用良好,可办标准卡、东方航空卡等;
    3、有轿车行驶证(必须是轿车,货车、面包车等不可以,外加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可办标准卡、东方航空卡等;
    4、单位有给你交社保,缴纳时间在一年以上且近三个月内有缴纳的,可办标准卡、东方航空卡等;
    5、交行沃德贵宾客服,请咨询营业厅工作人员,他们会为你办理推荐办卡,可根据资产办白金卡、标准卡、东方航空卡等;
    6、如果是医生、教师、公务员,可以申请办理公务卡,具体办理情况,请咨询营业厅工作人员
    7、沃尔玛、卜蜂、哈根达斯等联名卡,可找驻点工作人或者请咨询营业厅工作人员。
  • 当持卡人的信用卡遗失、被盗或信用卡与身份证一起遗失、被盗,而拾得或盗得信用卡的人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取现或到特约商店恶意透支购物消费就属于非持卡人恶意透支。对于其所造成的损失如何合理承担,是一个涉及到如何协调和保护各方当事人(即持卡人、银行、特约商店、担保人)利益的问题。
    自然,从根本上说,责任应由非持卡人,即恶意透支人来承担,但是,当非持卡人无法找到时,这种损失就只能根据过错的大小程度由上述四方当事人承担。
  • 透支后还不上,银行可能会以信用卡诈骗起诉
    一、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
    1、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2、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
    3、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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