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半年,突然发现女方把衣服首饰都转移出去了,应该是在半夜家人睡着的情况下,但人还是正常回家像没事一样,现在如果想离婚,那婚后储蓄卡上的钱能要回吗?当时账号也登记的女方,女方好像心里有鬼不然不会偷偷的把东西转移出去,我现在要怎样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离婚
2019-04-06 08:53: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婚姻法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之后,必须补办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障。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您好!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前者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和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这样可以直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果上述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诉讼离婚了。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如果判离,财产怎么分,孩子如何抚养。
  • 同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符合国家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就属于夫妻关系,可以到法院起诉办理离婚,也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如果同居不符合国家事实婚姻的认定,两位就不是夫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可以双方协议分手。

  •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