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买预售商品房,首付款已交,已签订预售房合同,房管局已备案,但尚未办理贷款,现欲更换一面积较大的户型,开发商却说房屋已做抵押,需收取总房款的6.5%费用,请问合理么?

2019-04-06 20:10: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目的:  在我国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开发房商与预购人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预购房屋的购房者就享有了房屋购买的债权,但实际上房屋仍由开发商占有。开发商虽然负有在约定的时间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但当房屋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开发商很有可能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即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
      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保证商品房交易安全,维护商品房交易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7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合同签订后,预购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预售方未经预购方同意,又就同一预售商品房与他人签订预售合同的,应认定后一预售合同无效;如后一合同的预购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认定后一合同有效,但预售方给前一合同的预购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由此不难发现,虽有法律对于开放商违约时给与了购房者经济上的救济,但开发商的处分行为并未得到充分控制,购房者的交易目的并没有实现。商品房登记预告的出现弥补了预售备案制度的不足。
  • 签合同时注意事项:
    1、退房协议要看仔细。在买房贷款下发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很多争议!而且特别是购买期房!在房屋建设当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退房协议那一栏需要看看开发商是怎么规定的。

    2、交房标准,交房时间需要看仔细。交房标准需要看看合同上面是否又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因为这是作为以后收房的最重要的依据!而且还需要看看交房时间如果超过。开发商会做出什么赔偿。

    3、赠送面积需小心。有的房子会以赠送面积做销售卖点!可是有的童鞋收房的时候就发现实际面积比宣传的时候要小很多。合同上面又出现了赠送的猫腻!这种时候就等于有理都说不清了。
    所以有赠送的一定要看清合同怎么写的。有利于以后维权!!
  •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开发企业应提交《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五份),其中合同内容填写清楚,各种印鉴清晰,如有补充合同,应装订在统一合同的背面,并加盖骑缝章,在合同最后应付上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平面图,并加盖骑缝章。
    根据规定,购房者应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交纳房屋买卖契税,并由契税代缴部门为其开具纳税完税证。
    不办理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能办理交易、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等各项手续,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未按本通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
  •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购房按揭贷款需提::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首先应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有保证人的,必须提供保证人的有关资料。

    2、所购房屋资料: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批准后,购房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持下列资料到房屋产权所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一份;房地产抵押申请审核登记表;全部购房合同;房地产部门所需的其他资料。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抵押人应将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期房抵押证明书》或《房屋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保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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