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的同学搞工程,没钱发工资,找我借几万元钱,之后他们都玩消失,有欠条,我已在我当地法院起诉了,但他就是不还钱?怎么办?

2019-04-07 06:25: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拖欠工资欠条超过两年还能起诉,但丧失了胜诉权,法院会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53、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 按相关法律规定,借条还款日期已过,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借条是民间借贷案件最常见的证据之一,但如果有银行转账凭证配合借条去诉讼就更好了,所以民间借贷给借款人钱是时候尽量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以便诉讼中的证据使用。民间借贷的诉讼程序和普通的民事案件的程序都是相同的,首先你要写一个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当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住址、单位、联系电话等,之后是明确的诉讼请求,你的案件就是请求判令被告向你偿还借款1万元,如果有关于利息的约定可以再把利息加上单核本金要分开写,其次就是事实与理由把借钱的经过简单写一下,诉状写好后,和借条复印件一起递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立案后会转交到审判庭,由审判庭对被告进行送达安排开庭的时间,庭审后会作出判决,生效之后如果被告不履行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