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交了定金,然后觉得被骗了,买的一期的房子,说是在二期的地皮上建的,合同也写的二期,怎么办,定金能要回来吗

2019-04-07 13:11: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定金”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如果没有上述情形,卖家无需返还定金。但你仍可以和气协商处理。
  •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 代理人也叫经纪人或“授权代表”。指自然人根据代理契约或授权书或口头约定,向被代理者收取一定佣金(或者免费),全权或在一定的授权范围内,代表被代理人或者授权单位,在代理期限内行使被代理者的权力,完成相关的使命或者任务。
    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委托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是通晓法律的人士或律师。
  • 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定金,是指根据当事人的书面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称为定金。傣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信返还定。
    二、签订合同时,要弄清[定金]与[预付款]的含义:
    1、定金是带有违约惩罚性的,给付定的一方违约或者反侮,不得要求返还定;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或者反悔,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预付款,如果买卖不成或者反悔,买方可以要求退回预付款。三,老百姓买房不容易,要擦亮眼睛,不要受开发商的误导,掉入开发商设计的陷阱。详惰请参考《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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