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告强奸未遂嫌人承认犯罪事实但无其他证据,公安机关将案件送到检查院批捕后又以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这是什么情况,定罪的可能性大吗,还有检查院决定批捕是否会通知家人,一半多久通知,还有通知方式,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4-07 16:33: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与强奸犯罪事实有关的物证,人证等。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n《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n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n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n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n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n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n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被强奸后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给予精神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或其他人格权力,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 刑拘如果证据不足,14日或37日就可以释放。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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