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没有财产纠纷,就是感情不和,两地分居八年,没有结婚证!男方不离婚,想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办?需要律师吗?

离婚
2019-04-07 17:05: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确定财产归属的关键是区分财产取得时间。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则认定为个人财产。反之,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如无特殊规定或约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论。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2根据《婚姻法》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规定的除外”之规定,应当认定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17条规定的“所得”是指权利取得时间,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结合本案即从1999年李女之父死亡时取得了继承权。此时,虽然两人分居且正在诉讼离婚,但是婚姻关系并未解除,尽管李女并未实际占有该遗产,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财产3,虽然在夫妻婚后即由夫妻两人实际使用,但是属于男方叔叔所有且一直未办理过户,双方没有签订赠与协议,现在车主否认赠与,由此可以认定夫妻没有取得该车所有权,不能对他人财产进行分割。对第4项和第5项均属双方各自的专用品,且价值相当,根据婚姻法“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之规定,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离婚,一方继承遗产是否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需要具体分析。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 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 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 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 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 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 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 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 1.协议离婚,避免冲突。
    2.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
    第一,保留结婚证、男方家暴等相关证据。
    第二,如果你也想一次诉讼便离婚,收集丈夫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吸毒等相关证据。
    第三,如果第一次对方起诉离婚被驳回,你也可以起诉离婚。
    3.你有两项权利:
    第一,如果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的,你作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第二,如果离婚后你生活困难,可以要求丈夫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4.如果对方殴打你的行为构成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你只要想公安机关报案,剩下的由他们介入。
    5.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