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确权证变更户主名字需要哪些手续,到哪个部门办理呢?

2019-04-10 07:00: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男方拿到女方身份证和协议可以把离婚协议作废吗? :
    (1)如果想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要求双方都亲自到场表示同意并签字才行。
    (2)离婚协议如果已经在民政局经领离婚证并备案:不会作废,只能是双方协商后补充或修改的问题。
  • 变更姓名的条件
    (1)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①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④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⑤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 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
      
    (1)原户主死亡的;
      
    (2)原户主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3)原户主出国(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
      
    (4)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5)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6)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申请变更的;
      
    (7)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单位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该单位向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公民申请家庭户变更户主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新户主居民身份证;
      
    (3)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
  •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