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侄女是超生,当时为了上学落户为我的女儿,现在我丈夫去世我现在老公没有孩子想要孩子,侄女已经大学毕业,想把侄女户口回归哥哥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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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符合
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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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没有遗嘱的按
法定继承。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包括50万赔偿款)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
遗产分配: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按人头平均分配。
没有第一顺序
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
继承,即兄弟姐妹。
按本案情况,按第一顺序继承,兄弟姐妹不分。
在分配时,应照顾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生前照顾多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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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
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
遗产范围,由妻子和儿女协商分配。
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
继承顺序,应当考虑继承人对
被继承人生前所尽扶养、赡养义务的情况和继承人中有无未成年人、生活上有无困难,是否需要赡养等,酌情作出适当安排。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但是,被继承人死后所立的嗣子,没有共同生活,在经济上没有任何往来,未尽过赡养义务,也未形成
收养关系,无权继承遗产。关于死者的债务,在原则上子女可以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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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