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名下有房产,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取住房公积金吗,谢谢

2019-04-10 15:45: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住房公积金领取的应注意事项: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含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等),先自付款后提取,在合同约定全部付清房款之日起一年之内可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购买一手商品房的付款日早于合同备案日的,以合同备案日作为时间起点;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发票时间作为起点。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在开工2年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3)按期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  
    (4)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支付租金,应自发票日期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5)重大疾病是指列入医保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及受监护的子女。
  •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作为申请贷款的条件,按所交公积金的年限来看,有一定标准规定,公积金贷款可以购房,也可装修。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政策性住房公积金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大大推动了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今后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只要是住房公积金交存人或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需要在本市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或建造、大修住房,均可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担保委托贷款。
  •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二、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 受理范围
    1、借款人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二)申报材料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 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可用中国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需要的各种住房。  
    一、贷款对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贷款额度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不同,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四、贷款期限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贷款期限不同,一般有最长10年和最长20年两种,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五、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五年(含)以下的个人购置住房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3.78%;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个人购置住房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4.23%。  
    六、须提供的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名章;  
    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4.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5.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需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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