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共有股东7人。因经营状况不好,董事会于2006年3月制订了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在股东大会表决时,7名股东全部出席。三位股东反对,占表决权的45%,四位股东赞成,占表决权的55%,股东会最终通过了该项决议。请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可否通过公司减资决议?

外商投资
2018-08-01 06:4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们国家已经取消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制,现在一元钱也可以注册公司。
  • 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是不一样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凡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问题都要由股东会来进行决定,比如说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等.而公司日常经营方针等事务是属于董事会决议的范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是有分工的,按公司法的规定该股东会决议的事就由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决议的就由董事会决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改了12个条款,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等。具体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由法律为您整理介绍。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新变化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改了12个条款,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等。
      《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3个方面   一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等规定。
    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三是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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