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注册公司,我个人为股东之一,但是不是法人代表,注册时章程上的股东签字可以别人给我代签吗股东签字可以别人给我代签吗?你好,我们注册公司,我个人为股东之一,但是不是法人代表,注册时章程上的股东签字可以别人给我代签吗?

2019-04-11 16:29: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   作为公司的主要领导人,对公司的负责人肯定负有法律责任,如果触犯刑法是要坐牢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1、虽说是执行中的诉讼,但其实质为另一案。
    2、我个人认为,可以直接向工商局提出你们的问题,要求工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重新核定集体企业公司的身份和性质问题。
    3、如果工商局不依法办事,我认为是可以向其上级部门或政府提出投诉。
    4、如果投诉不见效,可以偿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工商局对集体企业公司予以撤销登记等等。 希望联系,也许在一定时候就会有办法解决了。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72条条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是可以互相转让股权的,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小股东以转让股权的方式将股股转让给集体股(一般为职工持股会的名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而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要受到更多的限制:
    (一)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还受到以下限制:
    (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三、公司在特定情况下还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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