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上班没交养老保险,现在交了十年,如果补交,退休按灵活就业还是企业职工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11 17:41: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事实上呢,国家统筹社会劳动保险在缴费过程中出现间断没关系,只要你在退休前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包括视同缴费)满15年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就是说可以补交,只要总交费年限达到15年就可以的.当然,如果你间断时间长,没有补缴,到时领取的退休金肯定没有正常缴费的人高.影响你退休金的要素一般有: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加权缴费比例退休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个人账户资金等.如果你在职的时候单位没有为你办理交纳社会劳动保险(即你在职时单位应该办理情况的),你应该向原单位提出申请,请单位帮你补办。此后,你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所选择适合自己的交纳档次交纳社会劳动保险费。
    如果在职时单位没有实行交纳社会劳动保险的,你就得自行交纳全部(可以从当地执行社会劳动保险的日期起)。
  • 相关条例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实际上,不是缴满15年就能退休,退休年龄才是最重要的一环。也就是说能不能退休,不会看缴够养老保险15年,而是看是否达到退休年龄。   退休了就能领取养老金吗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有资格向参保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参保人累计最低的缴费年限满15年。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再缴?   不是。   只要你还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那就得还是得按规定继续缴交。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是办理退休并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一次性结算)。   退休金水平的高低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数额直接挂钩,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水平也越高,差别主要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计作缴费年限。   单位必须给员工缴五险一金吗   是的。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这五种是强制性交的。   而且单位不依法给员工缴社保,企业受到处罚,并且影响到企业的一些年审。   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怎么维权   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如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卡、打卡记录、同事的证言等)到当地劳动局行政部门投诉。
  • 参保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如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人自愿,可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前三十日,向所在的社会中介机构提出自愿继续缴费的书面申请,由社会中介机构以书面报告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科长和分管主任核准后从次月起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和书面报告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岗位按档案管理归档,另一份《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存入本人档案。  
    (二)企业或单位职工应于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生产岗位年满50周岁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自愿继续缴费的书面申请。如单位同意,由参保单位以书面报告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科长和分管主任核准后,可以继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继续按企业职工的缴费办法缴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将申请人档案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并转移至社会中介机构,由社会中介机构以书面报告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科长和分管主任核准后,由申请人从次月起按全省统一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办法和标准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和书面报告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岗位按档案管理归档,另一份《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存入本人档案。  
    (三)按续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业务操作办法第
    (一)、
    (二)款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后,参保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办理停止缴费、退休审批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并从次月起由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均按本人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办法和参数执行。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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