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辆违章扣分的驾驶证罚款已交 但以前的罚款没交 别的车辆违章 影响当次审车么?

2018-08-01 09:28: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驾驶证违章扣分及罚款,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 一、驾驶证扣分有什么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驾照扣分周期记分以一个年度为周期,一周期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内累加积分的最高值是12分,既在一个周期内积分达到12分的,就要对驾驶员进行相关考试,考试合格后,原记分予以消除,重新开始记分。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为达到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个记分周期!记分周期全国都是一样计算的。  
    二、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1、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2、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三、驾驶证扣分什么时候清零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10年5月x日的零时起至2011年5月x日二十四时止。  
    3、违法所记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
  •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7、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货的;  
    3、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  
    2、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3、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4、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5、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6、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不按规定超车的;  
    9、不按规定让行的;  
    10、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13、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的;  
    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15、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16、逆向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没有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2、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3、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4、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没有达20%的;  
    5、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没有达30%的;  
    6、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7、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8、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9、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10、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1、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12、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3、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没有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3、不按规定会车的;  
    4、不按规定倒车的;  
    5、摩托车后座乘坐没有满12周岁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6、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7、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罚款】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没超过额定成员20%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2.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超过额定成员20%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3.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在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处20以上-200以下罚款;  
    4.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下的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5.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上或违反规定的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6.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下(含)罚款;  
    7.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8.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处200以下(含)罚款;  
    9.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50以下(含)罚款的;  
    10.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1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