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7月份,百XX以产品促销的名义在XXXX超开展了满599元送XX游活动,分批安排购买产品满599元的顾客组团去XX、XX旅游。当时承诺是包吃、包住、包行,只有XX个一自费景点200元是顾客自己承担,没有强制购物。听说9月份有强制购物现象,顾客询问时,百雀羚工作人员告知说,那个导游已被处理。10月份被安排赴XX旅游的顾客共23人,行程是10月15日至23日。旅游过程,顾客到了XX才被旅行社导游告知我们的旅游团是观光购物团,旅游并没有按照微信通知的景点游玩,即便是去了,也是坐在车上,一带而过。XX、XX、珠海三地以强制、欺骗等方式,让顾客购物,我们亲历了“XX游客在XX被殴打致死”的过程,珠海一日游,早上5点钟出发,路过鱼女像前拍照15分钟,随后就被带到所谓的免税丝绸店、玉石店,以假充真,欺骗购物,直到下午3点多,才被送往广州坐火车返回。这次旅游,这不仅使顾客在经济上受到损失,更重要的是在浪费顾客时间的同时,使顾客感受到了被欺骗、限制自由、惊慌和恐惧,对他们的精神造成巨大伤害,有人出现了血压骤升、心脏病加重等现象。百XX的这种行为是欺骗消费者进行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是不是百XX销售者与旅行社及所谓免税店不法分子联合的欺骗行为,不得而知。这样的事情影响社会诚信度。

消费者维权
2019-04-12 09:3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者维权手段:

    1、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2、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四点:
    一是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
    二是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
    三是消费者要尽快选择申诉或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四是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3、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


    4、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仲裁具有当事人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专家仲裁、费用较低、保守机密、相互感情影响小等特征。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由仲裁庭根据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用。


    5、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不懂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必然也应该要求经营者对损害予以赔偿或公平、合理地解决争议。根据《消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五种:
    (1) 双方协商和解;
    (2) 消费者协会调解;
    (3) 向行政机关申诉;
    (4)仲裁机构仲裁;
    (5)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本篇将在后面的条目中逐项予以介绍。
    (四)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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