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未经房东同意转让了店面,还用假合同(不是和房东签的合同)给转租人,这么做,这个二房东会负什么责任?这样会是诈骗吗?但事情已经有一年多了还能成效吗?

2019-04-12 13:59: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综上,你的情形是,出租人也就是房主肯定有权利收回门市。你如何维权,你的损失只能向承租人主张。房主无权扣留你门市内的个人财产。
    你可以与房主进行交涉,交涉未果的情形下,对租赁物内的财产,进行拍照取证,随后发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 房地产转让必须签定书面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屋坐落绘制、面积、四至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年限及取得方式;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地产转让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否则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法律效力。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第二手老板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将店面转租给你,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而收回店面。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根据你与第二手老板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第二手老板赔偿。
    在第二手老板躲避不见的情况下,你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他。
  • 合同权利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合同债权人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享有。合同权利转让可分为合同权利的部分转让和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合同法》第79条)。在前者场合,受让的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享债权。
    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原债权人与受让部分合同权利的第三人或者按份分享合同债权,或者共享连带债权。
    如果转让合同无此约定,以共享连带债权论。原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该第三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中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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