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欠条,能否把债要回来?2014年恋爱同居了,在2014到2016年5月期间,我的前男友向我陆续借过几次钱,加上平时他问我要钱用,花了我不少钱,因为他自己不知道挣钱,就一直问我要钱,然后我就跟他分了,并让他写下来欠条,但是没写还款期限,约定是每个月按期还,截止到2016年底,还了我几千元,按约定的话,应该接着从2017年1月份,每月分期还钱,但是他没有按约定还钱,现在只有欠条,能否要得回来?
-
借钱不是非打欠条不可,如果没有打欠条,对方无异议,依法是可以要回所借的钱款的。
如果对方不承认拿了钱,可以采取录音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来达到要回钱的目的。
如果有办法证明钱是给了对方,但对方不承认是借,说是心甘情愿谈恋爱的时候给的,这就需要对方出示相关证据,否则,对方必须还你钱款。
如果对方拒不偿还,可以持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
-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约定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约定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约定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约定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约定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约定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由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