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转让一家公司,怎么才能避免之前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

2019-04-13 13:09: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转让需要具备四个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的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
      
    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
      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 1,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2,由于对方属于皮包公司,既没有固定资产,又没有公司注册资金,法院会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司法拘留。
    3,法院会因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抽逃注册资本金,而冻结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财产、股票、基金等进行冻结、拍卖
    拍卖所得用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所以无论是你们对破产企业的未到期债权还是破产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未到期债权,都应当视为到期。因此你公司可以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而破产企业的未到期债权也应视为到期。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破产企业的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的,除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外,还应减去其他相关损失。
    确实无法收回的破产企业的财产,不列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