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92以前的工龄是4年6个月,缴了40288元,20年6个月社保,上海退休能拿多少退休金

2019-04-13 19:25: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
    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
    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
    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可要求2年的双倍工资。 第
    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
    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
    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
    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 【社保养老金领取条件】
    一是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一)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10年的;
    2、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工龄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是养老保险必须缴够15年
    这里的缴够指的是累计缴纳年限,而不是连续缴纳15年,中间中断的话,不影响退休领取养老金,但是缴纳年限减少的话,会影响具体养老金的金额,缴纳时间越长、领取的金额就越多。
  • 达到退休工龄劳动合同没有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区分两种情况予以处理:
    1、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的,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劳动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终止,劳动者在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的争议,应作为劳务纠纷案件,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
    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仍按劳动关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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