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驾驶机动车醉驾追尾对方的车,除了要陪对方的损失外,是不是要拘留和罚款,是不是得移交检查院

2019-04-13 19:38: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追尾诱因:

    压速行车

    在环路上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情景:一辆车在快车道上慢悠悠地走着,跟前车拉着一大段距离,而它的后面却跟着一串着急而又无奈的车,整个快车道因为这一辆车而变得比慢车道还要慢。这样的现象用一句不太好听的俗语形容便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驾驶员在快车道压速行车,其不良后果有两点:一是容易造成数辆甚至数十辆尾随车辆受压,使车速提不起来,"快车道"名不副实;二是容易造成后车司机烦躁而急于超车,使得路段秩序混乱,同样也不利于安全。

    精力不集中

    不少追尾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后车司机精力不集中造成的,哪怕就是那一瞬间也有可能带来严重后果。有的驾驶员习惯在开车的同时打电话、天马行空地想事情、抽烟甚至吃东西等等,当有突发情况时,这都会影响驾驶员及时做出应对措施。
    所以,既然您选择了在快车道行驶,就一秒钟也不能走神。

    突然并线

    在快车道还经常能碰见一种特悬的事:大家都走得好好的,突然有一辆车减慢速度,打着灯要往右并线,因为司机可能刚刚想起来要在这个出口出去。
    于是,后面的车必须一辆接一辆地急刹车,几个车道相继拥堵,甚至发生严重的追尾事故。要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只能是每个司机都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到达目的地的路线,如果拿不准什么时候该驶出主路,就不要轻易进入快车道,这样无论是减速还是并线都能把对他人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距离过长

    汽车 满载货物时刹车距离过长,如遇前车突然刹车极易造成追尾,所以,一定要与前车保持适量的安全距离。

  • 1、只是车损的,赔偿车辆修理费;
    2、人员误工工资;
    3、营运车辆还可以索赔营运损失;
    4、如果存在人伤,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通事故赔款没钱、法院执行一次了拘留15天、下次不会再执行拘留,因为一事不二罚原则。除非有其他原因或者情形出现。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
    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