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妻子是因,09年盖房欠下18.7万元后。她说要外出打工,帮忙还债。可是从10年出门至今没有还一份钱的债,而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现在离婚她还要我赔偿10万了再离,为此我感到不管咋样从精神上很委屈。

离婚
2019-04-14 12:5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因此,如果双方同居,且一方或者双方均有结婚且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结合上述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即可认定出是否构成重婚罪。
  •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定过错行为主要是: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四种行为的表现形式及认定标准已在第一章婚姻部分作了详细介绍,这里不再赘述。需要指出的是,此为限制性的列举规定,不能对法定过错行为做扩大化解释。也就是说,并非所有导致离婚的过错都须做出赔偿。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导致离婚后果的过错行为,远远超出上述范围,如一方嫖娼、卖淫、无故离家出走、腐败贪污以及吸毒、赌博等其它情形给受害方造成物质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样不可小视,但不能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 遭受精神损害,比如说遭受心灵创伤,后果严重的话,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