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是离婚了是17年4月份离的婚,离婚的时候孩子是判给女方的然后我每个月支付生活费,现在女方不要孩子了想请问下像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能向女要生活费?还有那个抚养权的话,现在还是在她的手上,能否转过来

离婚
2019-04-14 18:23: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关于2015子女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确定办法如下: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
    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华民共反家庭暴力》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家庭暴力报案应及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医、鉴定伤情
    民事行能力、限制民事行能力家庭暴力身体受严重伤害、面临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照料等危险状态公安机关应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其安置临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