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在机关单位的宿舍里,晚上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单位发了国家抚恤金,我想再起诉单位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可行?

国家赔偿
2019-04-15 05:57: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抚恤金发放标准,参照以前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 你好,关于煤气中毒死亡赔偿标准可以直接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解决办法,到法院去起诉公司,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公司可能存在管理过错,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得到赔偿,就算没有在工作时间中毒,但在工作单位提供的住所死亡,单位负一定相关责任,如果不是自己操作不当而致死,那就由单位管理不当来负责. 在工作期间死亡,如果可以算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若被认定是工伤-死亡的,一般是60个月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你们还可以得到一定的安葬费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规定: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和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 受害人死亡的,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

    一、被害人死亡后的适格原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二、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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