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7年9月发生的交通事故,但2018年才开庭,请问十级伤残赔偿金是按照2017年算,还是按照2018年算呢?

2019-04-15 11:05: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赔偿的开庭程序:
    1、审核双方身份(有异议可以提出)
    2、宣布法庭纪律
    3、问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4、原告宣读起诉状
    5、被告答辩
    6、归纳争议焦点
    7、法庭调查(举证、质证)
    8、法庭辩论
    9、法庭辩论结束、择日宣判
  •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对造成的后果进行补救,不能制止不理,否则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并受到相应的处罚。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此应当在事后进行积极地赔偿,从而避免产生不利的后果。
  •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6 个月= 15306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个月×2551 元=10204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 个月 ×2551 元=2551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5306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551 元=28061 元。
  • 十级伤残有保险,保险公司能赔偿多少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的金额有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