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彩礼10万,领证后,女方与别人生孩子了,且夫妻双方长期不见面算婚姻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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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如果你们只是未同房,但有一起生活,那彩礼是不能退还的,婚前和婚姻中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则仍然要归还,若用于共同生活,则作为
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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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不构成诈骗,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给了之后导致你家生活困难的你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起诉,奥求退还彩礼。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条款: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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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婚姻诈骗罪呢?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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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