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离婚了,男方不给户口,女方想要结婚再领结婚证怎么办

离婚
2019-04-16 09:17: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因此小孩的监护权和户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 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要求抚养权。 如果诉讼离婚,以下方面将有利于你争取抚养权。 1,如你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2,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你可能性较大。 3,比较你们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4,他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你。 5,如果你们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而你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只有夫妻在领取额结婚证后才能够受法律认可和保护。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通常情况下不能够认定夫妻双方的合法夫妻关系,也就不满足所谓婚外情的条件,因此不会构成婚外情。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离婚?如果你们所在属于村或者是居委会的话,那么你还可以在那里开居这样的证明。让他们证明你们是本身就是夫妻,即婚姻关系证明。
    这样,就可以拿着这个夫妻关系证明去办理离婚的手续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