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比例是怎样的?具体是:死者的女儿能占多少?妻子能占多少?父母能占多少?2.死者生前因结婚而欠借款能否用赔偿金来还? 1.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比例是怎样的?<p>具体是:死者的女儿能占多少?妻子能占多少?父母能占多少?<p>2.死者生前因结婚而欠借款能否用赔偿金来还?

2018-08-01 18:39: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能直接继承,可以请求分割。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亲属之间应充分协商,在照顾没有生活来源和未成年人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基本原则是,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抚养关系及生活来源等因素合理分配,而不是一定要等额分配。

  • (一)对于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如果受害人死亡后,仍在一起生活,不需要分割;
    (二)对于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父母),在受害人死后,到其他地方生活,权利人要求分割的,应根据权利人有无劳动能力、有无其他生活收入等情况,本着照顾老弱病残的原则,同时考虑受害人父母、未成年子女已经获得抚养费,可按《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割;
    (三)对于受害人的成年子女,在受害人死亡前,已经成家且单独生活,因死亡赔偿金具有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金性质,无论是成年子女,还是未成年子女,其亲人的突然去世,在精神上肯定是非常痛苦的,应当进行抚慰,但总的分割比例不能超过《继承法》的规定。如果其成年子女,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一方无工作、无收入,其子女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多不能超过死亡赔偿金的10-15%;如果成年子女,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一定的收入,其子女可以在死亡赔偿金的20-30%范围内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