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首先,非常感谢三位律师的解答.我还有个问题:两位老人现居住的房子虽然产权是男方的姓名,但是这个房子是婚后买的.是现在让我母亲与其离婚好呢?还是等男方百年以后再说呢.如果现在离婚,我母亲能分到房子吗?我的意思是:我母亲已经年龄很大了,晚年不能没有住的地方啊?想要房了,如果实在不行,是否能要到钱财.(相当于能购买到一套二居屋的房子即可).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首先,非常感谢三位律师的解答.<p>我还有个问题:<p>两位老人现居住的房子虽然产权是男方的姓名,但是这个房子是婚后买的.是现在让我母亲与其离婚好呢?还是等男方百年以后再说呢.如果现在离婚,我母亲能分到房子吗?我的意思是:我母亲已经年龄很大了,晚年不能没有住的地方啊?想要房了,如果实在不行,是否能要到钱财.(相当于能购买到一套二居屋的房子即可).<p>期待您的答复.<p>谢谢!

2018-08-01 19:28: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离婚后,一方死亡的房产继承。
    首先对该住房需要确权,就是确定住房产权是否属于死者单独所有。如果是死者离异后自行单独购买或者离异时办理析产过户属于死者一人,那么就是办理该住房所有产权的继承。
    如果是死者生前和他人共有,或者离异时没有办理析产,那么该住房只能办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那一部分房产份额。
    关于继承,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办理继承。
    无遗嘱前提,要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时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的房产份额。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夫妻双方离婚,一方所继承的遗嘱若有明确约定只归继承者所有,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