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好朋友,与丈夫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但男方一直扣留着孩子不给,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女方多次索要无果,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称\"活物\"无法强制执行.最近前夫和新女朋友同居了,因前夫的女朋友无法生育,因此前夫更不愿将孩子送回,且谎称女方不来领孩子为由准备以\"遗弃\"罪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女友很气愤,去妇联等部门申诉,一直未果,不知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18-08-01 20:0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能要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1、应该按时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工资收入的20-30%。如不按期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有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前提下。
    2、如果男方属于过错方,你需要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据此可以要求共同财产多分或者补偿。这个没有明确的标准,要看具体情况。
    3、这个问题与第二个问题关联。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但是建议首先尽可能协议离婚,未果再诉讼。
    4、如果这个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并且是你们的部分,你可以主张分割。
  • 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不过,分割财产,在法律上有两条规定值得注意:一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婚姻破裂不存在过错的一方可以占大份额。二是照顾女方的原则。孩子的抚养问题。判决孩子归谁抚养,要看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