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说要用人单位发公函,沒有上班怎么发,村里出证明也不让开,为什么?

2019-04-17 10:45: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犯罪证明应该由用人单位申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
      公安部2015年8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一项就是有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
    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仍然是要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最近公安部等十二部委出台的不再开具的证明中不包含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具体情况: 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的20种证明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9类事项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分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民出生地  
    8、公民籍贯  
    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5类事项  
    1、户口迁移情况  
    2、住址变动情况  
    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  
    4、注销户口情况  
    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对于需要证明的下列6类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核查,公安部门可协助:  
    1、当事人婚姻状况  
    2、当事人文化程度  
    3、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  
    4、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5、因公民个人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录入差错等原因,致使公民在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的登记信息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登记信息不一致,需证明两者为同一人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核查,公安部门根据职责提供必要协助  
    6、需证明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区分以下情形办理:因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核实新生儿未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公安部门核查;因申报户口登记时需核实当事人未在其他地方登记户口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因出国(境)定居需要办理无户籍公证的,由公证机构向公安部门核查  公安派出所继续开具的9种证明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注销户口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非正常死亡证明  ●临时身份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根据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规定,“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你直接去开,就可以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 无犯罪证明应该由用人单位申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
      公安部2015年8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一项就是有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
    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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