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于94年经媒人介绍结婚,她一直不情愿的,97年才托人补办结婚登记,06年她离家出走跟别人同居生了一个孩子。我从去年4月24日开始起诉离婚,到现在已经是四次了,法院以各种理由不判决,结婚证丢了又找不到原始档案。我该怎么办?求帮助!!

离婚
2019-04-18 03:47: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带孩子离家出走,再起诉离婚,对争取抚养权有利吗? 可以直接通过起诉方式达到强制离婚的目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看哪方更适合,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小孩已满10周岁,那么法院会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

  • 1、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是过错方等,对房产分割都有影响,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 对于一方丢失结婚证,另一方未丢失结婚证同意离婚且配合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财产分割: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离婚,应当带好结婚证,但是结婚证丢失的,通常情况下可以依照下列方法补办: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
    l、婚姻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
    2、当事人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的。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