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爱人结婚三年天天在吵架中度过前二十多天我爱人就像我提出了离婚可我这边我又看中一个人他也是离婚的他都离婚五六年了对我挺好的可现在问题是我家人不给我护口本我该怎么办呀

离婚
2019-04-18 04:09: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吵架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的,可以离婚。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除非有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存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庭一般不会准予离婚;如果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原告又坚持起诉,坚决要求离婚的,法庭一般就准予离婚了。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32条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如果不想离婚,怎么吵都不会离婚,如果想离婚,理由可以随意找。
    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一下是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形式,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其他问题(主要是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合意,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可即可解除夫妻关系的离婚方式。
    在婚姻法学理论中,又将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称为登记离婚,指必须由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双方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登记。
    起诉离婚在理论上又称为裁判离婚,指对夫妻一方或双方提出的离婚请求,由法院以裁判的方式决定是否准许的离婚方式。
    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同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问题及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一方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1)离婚后不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利,中止理由消除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四十八条进一步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其合法的探望权。但绝不可以拒绝支付给孩子的100元抚育费,否则同样将面临被申请强制执行的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