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09年从第二手卖家那买了一个小房,一直也没过户,2011年就动迁了,我一直没交房子,可是到2014年的我要交房子时动迁办给我一张法院下发的房产冻结书,因为第一手原房主欠了别人二十万民间借贷,人已经找不到了,冻结书上写的是2003年申请人起的诉,2004年下的判决,冻结书却是2014年才下的,原房主1999年就把房子卖给第二手了,我是2009年从第二手买的,现在房子被冻结了我该怎么办,还有就是2014年下发的冻结房产书,冻结房产时效是多长时间,冻结两年续一次的话,如果动迁办没收到第二次续行冻结通知书的话是不是冻结自动失效,麻烦您仔细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2019-04-18 06:40: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现原告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被告亦不能说明本案存在其它不能继续履行的法定情形,被告应当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等继续履行之义务。
  •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多长时间和相关的流程是怎样的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一、送件→评估(12个工作日)  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3、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5、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6、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申请减免税(21个工作日)  经房管机关评定房屋价格后,到地税局申请减免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产证复印件二份;  
    3、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二份;  
    4、评估表复印件二份;  
    5、原买卖发票(或合同)复印件二份;  
    6、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三、领证(12个工作日)  地税局开出完税证明后送海甸房管局,12个工作日后即可到房管局发证办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房产过户需要注意事项:  
    (一)购房者要熟悉办证流程,及时办理产权证。  
    (二)购房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违约办证的处理。  
    (三)警惕开发商代办的陷阱。  
    (四)延期办证要让开发商承担责任。

  • 1、房屋被划定为拆迁范围内,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就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同时调查结果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房屋的权属一旦登记入册,不能再随意变动的。
    2、这个时候,作为一个理性的买房人是不会购买这样的房子,因为这样存在很大风险,卖房人不能够办理房屋的产权变更。买房人可能会得不到所买的房子,也不会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款。
  • 国家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所以,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房产权还是属于房产证登记的原房主所有,遇到拆迁,安置补偿的受益人还是原房主。
    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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