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现和我男朋友共同买一套房子,我们承诺按揭贷款共同承担债务,但是由于没结婚,户口又在外地,所以我们来不及打未婚证或是结婚证明,所以买房子只能写个人的名字,经过和我男朋友协商后,他同意和我签个婚前财产纸定。现在我想请问,在没有公证处公证的情况下,这个双方互签的婚前财产纸定有没有效率。是不是一定要到公证处去公证,一旦发生婚后财产纠纷,这个婚前财产约定才有效。请告知。期望收到各位律师的解答,谢谢!谭丽娟 尊敬的律师:<p>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现和我男朋友共同买一套房子,我们承诺按揭贷款共同承担债务,但是由于没结婚,户口又在外地,所以我们来不及打未婚证或是结婚证明,所以买房子只能写个人的名字,经过和我男朋友协商后,他同意和我签个婚前财产纸定。现在我想请问,在没有公证处公证的情况下,这个双方互签的婚前财产纸定有没有效率。是不是一定要到公证处去公证,一旦发生婚后财产纠纷,这个婚前财产约定才有效。请告知。<p>期望收到各位律师的解答,谢谢!<p>谭丽娟

公证
2018-08-02 05:0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附:《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财产公证的话,离婚财产分割时会比较容易处理:

    1、做婚后财产公证,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公证处会根据财产比例情况收费。
    2、证明是婚前取得的财产的方法:
    这部分不公证也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
    但需保留好那些财产取得时的发票或合同或产权证等能够证明财产取得时间是在结婚前的证据
    3、如果想把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公证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1)如果双方有关于再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即使不去做公证,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如果双方之间没有这样的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想公证为他的个人财产,就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4、如果想将婚后财产公证为一方个人财产:
    必须有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或是双方一起去并声明哪些财产归你个人所有,要审核的就是双方的协议、两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书等。
  • 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