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咨询的问题是夫妻两人于十年前结婚(均为二婚,双方的配偶也均是丧偶,男方有一儿一女;女方有一儿子),在此之际两人居住的房子系男方所有一套三居室房子,经几年后,因为儿女的原因,两人搬出男方所有的房子,居住到女方所有的两居室的房子中,又经过几年男方提出离婚,当时的原因是住在女方家里没有面子,非要离婚,这样两人离异了,没经过半年的时间,男方又要回到原来的婚姻状况,而且主动要求拿出一部分钱购买现在两人居住的两室两厅的住房(两人一直未办理复婚手续),而且同意办理房照时可写成是女方名字,但现在男方又要女方出具协议等相关的手续,不知道现在的情况出具完手续后,女方又要有什么事,这样的手续女方应不应该给男方出,怎样办理才算圆满解决。

2018-08-02 05:24: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事宜,对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拿离婚协议等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如想离婚,只能是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一并处理。
    法院在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后,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破裂则判决离婚,如有和好可能则判决不予离婚
  • 您好。
    1、你们双方的书面协议时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协议之后的个人存款购买的基金他方是无权分割的
    2、婚前的房产如果在婚后的出租期间,他方有共同经营付出行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共同经营付出行为,可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有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如果您父亲当时遗嘱中明确只给你,即为你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现今提出以离婚诉讼提起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可以的。 如要详细解答,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 您好,凡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经济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