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套房子,想过户给儿子,可是他户口不在本市,不能过户现在只能赠于,房子有十年了,他马上要结婚了,我想在他结婚之前办好,现在不能过户怎么办?

2019-04-18 12:14: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其中有三种方式:
    1.父母把房子赠与给子女,这需要在公证处打个《赠与公证》,然后在到房交所赠与过户,到时候契税是3%,还有杂税几百元;如果房屋你再买卖时,则在正常费用下多一个赠与费:成交价的20%。
    2.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父母以过世)则到公证处打个《继承公证》,然后到房交所继承过户,费用只需杂税几百元,如果过户后你要卖此房,正常费用下多一个继承税:夫妻一方去世是成交价的10%,如果夫妻均去世则是成交价的20%。
    3.父母把房子卖给子女,直接把房产证拿到房交所买卖过户,费用就是通常的费用,倒是再次买卖时还是这些费用。这都是看你以后房屋要不要买卖,如果要买卖建议选择第3种形式,如果不买卖则用第一种,则《赠与公证》《继承公证》时需交公证费根据房屋本身的地方、年代、建筑结构、房屋价值等决定的,房屋通常费用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手续费、印花税、勘测费、工本费、转移登记费、营业税(房屋不管面积大小没有满5年收取全额营业税,建筑面积超过144平米且满5年的收取差额营业税,建筑面积144平米以下且满5年的没有营业税)土地出让金(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地才有,出让地的没有此笔费用)
  • 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5、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 关于开发商拒绝业主过户的行为,业主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维权。《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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