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轻伤案件到了检察院后拿到谅解书可以让对方去派出所撤案吗?撤案后公安不良记录还在么? 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4-18 14:26: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案件立安后的撤案,不是受害人或当事人申请就可以撤案的,须办案机关依法、按程序作出撤案决定才能撤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27令)第185条规定:  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具有立案权利的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 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
    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 轻伤案件,原告具有非常大的选择权,因为,这属于轻微刑事案件性质,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所以,只要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再提出取保候审,公、检、法三机关一般情况下都会同意,除非该嫌疑人有前科,或者经常违法,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便会影响刑事诉讼,或者打击被害人的情况下,是不会取保候审的。
  • 打人致轻伤现关看守所,已经赔偿得到了对方谅解,但是现在办不了取保候审,可能是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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