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自己社区交了医保,前几天我老公去厂里帮他表哥忙,不小心把脚摔骨折了,现在医保报不了,非要我们报工伤,可我们没和单位签合同,也没在单位交社保,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2019-04-18 18:31: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保里面工伤险单位报销办理流程: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
    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
    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 用人单位为未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受伤的,如果是属于在工作的时间内受伤的,劳动者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为工伤的,等病情稳定以后,在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进行一定的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用单位承担属于交通事故的,优先肇事者承担相关赔偿费用,肇事者逃逸或者没赔偿能力,可以要求单位承担或者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工伤事故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如果你们公司工伤申请认定及时的话,医疗费也是工伤保险基金保险。
    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这个是有有效期的。公司一个月,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医疗费可以报销;超过一个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医疗费由公司承担。
    工伤认定通过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最后申请赔偿。
    工伤赔偿有公司赔偿和工伤保险基金赔偿,都是根据你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赔偿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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