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今天我处理了一件交通事故,肇事者因为分烟给交警交警就帮他说话, 这算受贿吗?

2019-04-18 18:50: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你应当配合交警提供当时的事故情况;
    2、应当对肇事车辆做车辆鉴定,鉴定后,没有异议,一般几天内会放车,放车前交警一般会通知你,可以到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如果不保全,就可以放车;
    3、车辆鉴定后交警会出具事故认定书,你可以根据认定书情况,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讲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有车主承担;
    4、你可能构成伤残,可以进行评残,具体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因涉及法律以及诉讼技巧,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或调节,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如何处理,  当事人可以事后报警,交警应作如下处理:
    1、按现场报警进行记录;
    2、3日内核查是否存在交通事故;
    3、经核查确发生事故的,应当在报警后3日内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注意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 1.当场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机动车全责。
    既然人和车都在机动车道内,你为什么还要签字,要知道签字就代表了你对责任认定的认可,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我现在想提出重新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还有没有可能。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如果在三日内是有可能复核,过期的话就不行了,抓紧吧。
    3.要不要拿出什么证据
    拿不出证据的话,估计是复核的结果也是维持原认定吧
    如果是实在想翻盘,你可以试试主张程序非法要求重新认定,因为在有人员受伤且非轻微伤的情形,不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而在本案中使用的是简易程序。
    只能这么建议了,因为给出的信息不是太具体。如果事关重大,建议在当地请律师代理吧,必须看完资料才好判断的,那样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一切顺利!
    补充:如果是在3天内,无需理由,依法可以复核
    过期就不能再要求复核了,但是可以从程序违法下手,上面已经提到了非轻微伤时不能采用简易程序,而程序违法的后果就是无效,这个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
    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当时的情景,那么即使在认定对你不利的情况下也能依法通过举证予以推翻,因为在民事诉讼中作为鉴定结论的证据是可以用其他相反证据推翻的,只是需要你有证据而已
    因此建议你从证据方面着手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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