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友准备春节结婚。房子是07年五月买的,房款共50多万,公积金贷。首付我出了四分之一,但房产证只写了他的名字。最近我们商量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想请教各位的是:要如何加名?是否有比较便捷的手段?具体步骤都有哪些?在网上看到了很多类似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总觉得五花八门,而且似乎费用也比较多(我们现在经济很紧张,希望少花点前)。还有,朋友提到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这样结婚后房子是否就是共有财产了呢?婚前婚后办有什么不同吗?上述这些问题希望有高人能尽快回答!因为快到过年了,再有不到半个月就回家办事了,很着急!!!!先谢过各位!

2018-08-02 08:0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一方付全款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属一方个人财产,但若系二人共同出资或者虽一方出资,但登记于二人名下,则有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具体要考虑多种因素,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如果夫妻之间约定一方的房产加另一方的名字,一般法院是当做房产赠与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赠与在登记变更之前是可以撤销的,登记之后就不可以撤销了。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和财产、抚养权分配问题都可以达成一致,则离婚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

  • 1、此楼房如果购房合同和发票都体现出你父母买的,同时有是在结婚登记之前买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你父母的财产。
    2、家具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农村的房子如果在结婚登记前盖的,属于你哥婚前个人财产。
    4、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需分配。
    5、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6、孩子归谁可协商,如诉讼离婚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