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方有过错,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如何争取小孩的抚养

离婚
2019-04-19 08:31: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几天左右就可以办好。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5,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从你讲的情况来看,你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 一、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后,抚养关系仍然可以变更,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及子女自身的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出于对子女健康成长的考虑,法律允许离婚夫妇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两种方式:
      
    (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双方达不成协议或者只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 你好,
    1.先协商处理,协商提出的条件只要双方同意就行。
    2.协商不成,提起离婚诉讼时,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但是也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 父母和朋友支助的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于按揭,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 如果是借给你们的,你们是要共同偿还的。要具体分析。
    4.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一方有过错的也可以分到财产,只是要承担赔偿责任。   《婚姻法》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因此,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的,即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