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期间女方自己借钱(男方不知情不签有名),(实际就是赌债,只不过是无法找出证据),后夫妻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后债主A并上诉法院,法院判男方还债,因无法还债,法院就拍买男方婚前房子还债,请问法院这样做合理吗?

离婚
2019-04-19 09:17: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购置生活用品或修建房屋、履行抚养教育或赡养义务、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等所欠的债务等。
    个人债务一般包括: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欠的债务;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由此所欠的债务等。
    按照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很明显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你丈夫的个人债务,须有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起诉要求离婚,没有必要为你丈夫偿还债务。

  • 1.我所说的,想要平分曾经共同偿还过的债务,是我们共同还的购买房子所欠下的债务,我们以前共同还了一部分,现在房子已经协议归男方了,我能否要回我们曾共同偿还房子债务的一半? 如你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共同偿还了你丈夫婚前买房所欠下的债务,可以偿试向法院起诉,要求你丈夫归还为他清偿债务的一半,其理由是:
    1.房子是丈夫婚前的财产,其买房留下的债务也是其婚前的个人债务,婚后积赚起来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将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是夫妻存续期间为共同居住房子而为之,现离婚将房子归男方,共同偿还的债务不返还,完全违背原来归还债务时的意思表示;
    2.离婚协议对房子归属和债务处理的约定明火显失公平;
    3.离婚协议对共同为丈夫偿还婚前个人债务的处理没有明确约定。当然,我所说的这三点理由只是法律理论上的理解,具体的实践,情况很复杂。你如有意起诉,应请个婚姻案件的资深律师帮助。
    2.协议中说家里的财物,电视机和空调归男方,其他财物归女方,但是我去搬的时候,他却只让我搬我剩余的嫁妆(电视机和空调也是我的嫁妆),其他的东西不许我动。 嫁妆是婚前个人财产,你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 1、夫妻婚姻期间所借款项,夫妻二人离婚后,也负有共同偿还义务。
    2、夫妻婚姻期间借款所形成的债务,在离婚协商中没有对该债务由谁偿还作出约定的情况,离婚后,夫妻二人都有归还的义务。一方已经全部归还的,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适当的份额,一般由双方平均分配。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