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婆婆腊月二十四刚刚去逝。公公早在一年半前已经去逝。早在1996年婆婆的平房拆迁,当时,婆婆说让我们交拆迁款,将来房子就给我们(随便说一下我们一共有姐妹兄弟六人,只有我们对象一个儿子)。所以我们毫不犹豫就交了钱。可是后来在公公去逝之后,婆婆改了主意,说是要将房产分成七份,其中有孙子一份。我们也同意了。但现在公公和婆婆都去世了,也未立下遗嘱,只是口头交待给了大姐和我对象。现在情况就变得复杂了许多。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有人不同意这样分诉诸法律后,会出现什么结果? 律师:<p>您好!我婆婆腊月二十四刚刚去逝。公公早在一年半前已经去逝。早在1996年婆婆的平房拆迁,当时,婆婆说让我们交拆迁款,将来房子就给我们(随便说一下我们一共有姐妹兄弟六人,只有我们对象一个儿子)。所以我们毫不犹豫就交了钱。可是后来在公公去逝之后,婆婆改了主意,说是要将房产分成七份,其中有孙子一份。我们也同意了。但现在公公和婆婆都去世了,也未立下遗嘱,只是口头交待给了大姐和我对象。现在情况就变得复杂了许多。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有人不同意这样分诉诸法律后,会出现什么结果?

2018-08-02 09:2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可以立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你说的情况好像所立的遗嘱无效。但你们是财产代管人,在夫妻持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他说放弃继承是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的,你主张的话,他说放弃的财产是无效的。
    你要委托给律师是对你有很大好处的,胜率在80%.希望你委托律师帮你打赢这场官司。
  • 一,遗嘱继承公证,必须要其他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二,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  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不分配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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