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我住的房子,其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公公已经去世(对房子没有遗嘱)。现婆婆要改为她的名字,请问她有权利改吗?为什么?我做为儿媳有继承权吗?盼答复,谢谢!

2018-08-02 09:4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看看,你那个妹妹是否属于其中的情况
  • 父母世都没留遗嘱父母世前我照顾父母房盖进行割?(律师呼叫邀请东莞律师您解答本问题) 许律师:遗嘱由各继承由平等继承权起诉要求析产继承 秦律师:按遗产继承权继承抚养较遗产 相关知识——房产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程凡领取 《房产权证》房屋房屋权属死亡其合继承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致步骤 :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评估公司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根据房屋所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素作专业价格析楼价评估定准确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应房屋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公证必须提供房屋权属死亡证明书、合机关具合继承名单证明及原房屋权属立遗嘱(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合继承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须房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或者附图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持房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房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述资料办案员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执待切资料审核即发放已更改权属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其资料: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院判决、裁定或调解必须缴交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 你好,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