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妈在我姨、舅等人的说教下签属了一份房屋继承的放弃协议,但未公证,后反悔,请问这份协议生效嘛?如何才能终止这份协议!补充:我妈签署时,他们并没有询问我爸爸的意见!我爸爸都不在场,他们一同说服我的妈妈,我妈妈并不是很明白的情况下签的,我的爸爸妈妈一同赡养的我的外婆、外公等,这是否合法?协议是否一定就是有效力的?如果他的协议有与事实不符的地方,那该怎么办? 妈在我姨、舅等人的说教下签属了一份房屋继承的放弃协议,但未公证,后反悔,请问这份协议生效嘛?如何才能终止这份协议!<p><p>补充:我妈签署时,他们并没有询问我爸爸的意见!我爸爸都不在场,他们一同说服我的妈妈,我妈妈并不是很明白的情况下签的,我的爸爸妈妈一同赡养的我的外婆、外公等,这是否合法?协议是否一定就是有效力的?如果他的协议有与事实不符的地方,那该怎么办?

2018-08-02 09: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只要当事人手续证件齐全,公证处会在受理公证申请之后15天之内出具继承公证书。  《公证法》规定: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中国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资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给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提供了保障,但这能否作为个性化“婚前协议”的法律依据,江苏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罗利军说,夫妻双方的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国是有明确规定的。协议必须与夫妻双方人身或财产有密切关系,并且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余法律规定不相冲突,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 涉外房屋继承,是指有的房屋继承,要涉及到外国人,或者涉及遗产在国外,这种具有涉外因素的房屋继承,叫涉外房屋继承。涉外继承一般有下列情况:  
    (1)被继承人是外国人;  
    (2)继承人是外国人,或者继承人中有外国人;  
    (3)继承人和被继承人都是中国公民,但被继承人在中国死亡时,有遗产留在国外;  
    (4)继承关系中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如被继承人侨居国外,死亡时在中国境内有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