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体户营业执照,注册还没满一个月想注销麻烦?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税务
2019-04-19 16:30: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设立登记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二十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5)实行非独立核算。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内资企业(非公司制)的开业登记  
    (一)企业法人  
    1、应具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不得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营业单位  
    1、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
  • 按照法律规定,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必须本人亲自递交申请材料并签名,如果非本人签字,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起诉,如果确定非本人或本人授权办理,是可以恢复的。  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提交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的,需要提交注销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 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管辖区的工商部门办理,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办理。办理方法如下:
    1、需要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房产证复印件;
    ③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物权法》第77条规定经营场所为住宅的需要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
    ⑤申请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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